2014年6月17日至18日,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ICS)在上海文華東方酒店舉行為期兩天的“未來城市峰會2014——全球房地產、建造與城市發展的最佳實踐”。在峰會上,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房地產與建筑系高級講師曹軍建博士正式發布與RICS聯合進行的《多多益善?——論中國保障性住房的效率》(”More doesn’t mean better: inefficiencies in China’s affordable and social housing sector” )報告,并分享了的最新研究成果,獲得巨大反響。
保障性住房的推出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條件、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民生舉措。根據“十二五規劃”的要求,未來五年,中國將建成3600萬套保障房,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將達20%左右。今年3月份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李克強總理也再次強調要完善住房保障機制。自2006年以來,政府通過加大投資,使中國保障性住房的供應量大幅提高,極大改善了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的住房條件。特別是在2011至2015年間,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方案取得了重大進展,并有望實現。然而,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規模的快速擴大,引起了人們對保障性住房供應和管理效率問題的關注,涉及規劃、設計、建設、分配和管理等一系列問題。
鑒于此,曹博士在RICS的支持下進行了相關的研究,通過廣泛的搜集和分析文獻,同時在廣州、武漢和北京進行了詳盡的實地考察。本研究報告搜集并分析了有關中國保障性住房效率有待提高的證據,并對其原因進行了深入研究。在制度分析中該研究報告采用了三個層次的分析框架,在組織、公共選擇和操作層面上分析制度、產權和激勵措施的影響,提供了一系列深刻的總結。
該報告指出,目前中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效率有待提高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例如:
1 財政支持和立法不足,導致初期保障性住房的建造位置不佳,有時缺乏公共基礎設施;
2 在預算較緊的情況下,采用廉價材料會導致一定的施工質量問題(并非很嚴重);
3 在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不覆蓋外來務工人員的現象十分普遍,導致部分保障性住房閑置;
4 保障性住房集中在大型保障房小區,產生了明顯的管理問題;
5 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性住房分配的信用審查制度還不是十分有效,在篩選申請人方面人力不足;
6 對管理人員和住戶而言,由于權責不夠明確,導致物業管理效率不足。特別是對有不良行為,欠租欠費,發現收入和資產背景不合規定時仍拒絕搬離的住戶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
7 此外,保障性住房的供應缺乏競爭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住戶的選擇余地和滿意度。
調查報告還總結了英國在保障性住房供應和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曹博士特別提到,英國政府為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和管理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安排,由中央政府提供明確穩定的財政支持,授權志愿部門負責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和管理工作,十分值得中國方面學習,以提高本國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效率。
此外,報告中也詳細列舉了對提高中國保障性住房效率行之有效的建議,例如:
(1) 在要求地方政府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之前,必須建立一套穩定的撥款方案,由中央政府作出明確承諾。
(2) 以小型小區和混合社區代替大型保障性住房小區。為包含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的商品住房項目明晰產權,確定管理規則。
(3) 建議實施改革,以鼓勵私營和志愿部門參與保障性住房供應工作。在國有保障性住房供應機構之間引入競爭機制。
(4) 為所有保障性住房小區的住戶、管理公司及其員工明確權利和義務,并明確說明制裁和獎勵措施。
(5) 建立一套完善的規則,以防止不具備資質的申請者和住戶以欺詐行為獲得和持有保障性住房,并制衡那些有不良行為的住戶。
曹軍建博士表示:“在住房保障方面,中國在短時間內走過了發達國家更長時間走過的路。目前保障房建設進展很快,住房保障水平大大提高。今后國家應在提高保障房的效率方面下更大的功夫,特別是加強制度建設,提高保障房在選址、設計、規劃、建設、分配和管理方面的效率。應探索政府以外的第二套保障房提供機制,在政府提供機制內外產生競爭,提供更多選擇,令住戶更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