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國土部已經悄然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試點工作,南京、鄭州、寧波、杭州、南昌等5個城市赫然在列。一時間,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場狀態焦灼,寧波等城市甚至被認為有可能發生二手房市場的拋盤潮。
但記者從國土部相關人士處獲悉,國土部目前尚未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試點城市也沒有確定。寧波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并沒有接到國土部試點工作的正式通知。
按照國土部部長姜大明在3月26日召開的不動產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上的表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需要用時三年,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立需要用時四年。
記者獲悉,國土部已經細化了今年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重點和時間表。主要包括統一登記機構、統一登記依據、統一登記簿冊和權利證書、統一信息平臺、啟動農村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發證與統一登記工作的銜接等。
從目前工作狀況來看,不動產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剛剛成立,不動產登記局的建制還未到位;統一登記依據工作方面,爭取按計劃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和《不動產登記收費辦法》,年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辦法》和《不動產權籍調查規程》。
統一登記簿證工作方面,計劃年底前出臺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和權利證書;統一信息平臺工作方面,4月、5月、6月將開展調研,了解掌握不動產登記信息建設現狀,重點掌握房地合一地方登記信息整合內容及整合模式。
也就是說,在上述具體的制度設計工作還未完成的情況下,國土部短期內不可能布置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
即使這項工作正式啟動,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也并非人們預想那樣明顯。在當前反腐形勢下,不少人寄希望于不動產登記制度揪出一批“房爺”、“房姐”,或者威懾有多套房產的官員拋房,從而促使房價下降;并且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為房地產稅開征鋪路。
從不動產登記制度設立本身來說,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有法可依,保證民眾的不動產交易安全。其主要意義在于可以讓有關部門清晰掌握市場數據,從而準確設計樓市的調控政策。
記者了解,未來,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公開將是有限制的,并非像市場普遍認為的那樣會全部公開,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到登記機構輸入他人姓名就可以查到其名下所有的房產信息。《物權法》第十八條對于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主體有明確的規定,即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
目前,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還面臨統一機構、統一依據、統一平臺等多重復雜的工作局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社會各界對于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宜過度解讀甚至“庸俗化解讀”,以減少各方面阻力,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順利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