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始,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步伐加速。
1月21日,中央編辦發布《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土資源部被賦予“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
如果沒有意外,《不動產登記條例》將在今年6月底前出臺。未來,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將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的牌子。
目前,這一系列動向因被社會輿論與“反腐”、“調控房價”掛鉤而吸引注意。盡管不少學者不太認同,但無論如何,這將是一項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復雜而艱巨的工作。
不動產登記局破土
不動產登記是指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2007年《物權法》頒布后,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工作備受矚目。然而7年以來,這項工作進度緩慢。
“我國至今未對不動產情況進行過系統、全面的普查,只有階段性、部分性的摸底。”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而偏偏,采集這些基礎數據又頗為重要。“比如,不動產的統一登記有助于對個人房地產信息系統進行"查漏補缺"。因為,住建部主導建設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主要收錄近30年的房屋信息,還有不少房產未能錄入,而通過不動產登記,信息將得以完善。”王玨林說。
今年以來,不動產登記的腳步越來越近。根據《通知》,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的牌子,未來將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但涉密、個人隱私的事項除外。
事實上,去年3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就曾發布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移》方案,要求由國土部、住建部會同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在2014年6月之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隨后,去年11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要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國土部一個部門承擔,理順部門職責關系。
目前,中國現行的不動產登記分屬不同管理機構,涉及近10個部門,如住建部負責房屋所有權登記;國土部負責集體土地所有權、國有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登記。這種登記模式始于計劃經濟時代,存在分散登記、多頭管理等問題。
“不動產包括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內容廣泛;而登記工作幾乎涉及每家每戶,任務繁重,同時,國家又非常重視這一基礎信息的收集工作,所以,有必要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推進不動產的統一登記。”王玨林說。
獨唱之難
程嘯,清華大學大學院副教授,曾經參與過住建部部門規章《房屋登記辦法》的制定。他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是市場經濟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和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雖然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登記制度雖然已經基本建立,但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登記流程存在差異,也削弱了對不動產物權的保護力度。在有些地方,還存在著房管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多頭登記的問題。其中,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頒發土地使用權證。為進一步提高不動產登記的公示公信效力,亟須建立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但程嘯卻有了新的擔心:“盡管不動產登記局已經成立了,但我們看到只有國土資源部一家熱鬧,其他部委還沒有太大反應。根據中央編辦公布的《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明確,國土部會同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海洋局,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國土部牽頭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草案。2013年3月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不動產登記條例》應在2014年6月底前出臺。但直到現在一次聯席會議都沒有開過,所以《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出臺時間恐生變。”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目前,土地統一到國土部門登記,難度不大。難點主要是土地和房產的統一登記,這涉及土地、房產部門相關職能的整合,還存在土地分類標準不統一、信息系統不一致等問題,可能需要耗費較長時間。
“在中央層面,由于目前國務院已經明確了由國土資源部承擔指導監督全國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職責,因此,當務之急是召開聯席會議,要抓緊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以及相應的實施辦法,通過法律明確將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到一個部門。”程嘯對時代周報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