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的最新表述,讓房產稅改革有了新期待。2014年,這項醞釀已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稅制改革會否擺上“臺面”?
“立法”將會先行
2014年,房產稅改革可能進入“立法”通道。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加快立法”在“適時推進改革”之前,這意味著“立法”將成為推動房產稅改革的重要路徑。
發改委官員近日公開表示,2014年擬研究推進房產稅法。
在談及房產稅的“立法”過程,多次參與財稅領域“立法”的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說,第一步很有可能是國務院下設的財政、稅務、住建等相關部門聯合起草一個房產稅法草案。
“這個草案應該是在已有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在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情況和大量調研、內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眲ξ慕榻B。
相比破冰試點已近三年卻一直徘徊不前,房產稅改革一旦進入“立法”程序將會一步一步更有保障地向前推進,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這項稅制改革不會遙遠,但需要一定的過程。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房產稅改革面臨的是如何在協調各方關系、有限的征管條件等諸多復雜的情況之上,起草這部房產稅法草案,進行合理的稅制設計。
直面公平難題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公開場合表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有兩個難點:一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價值在升值,而房屋在貶值,稅基難以統一;另一方面,土地屬于國有,而房屋屬于私有,一個統一的稅如何對兩個不同的納稅主體征收,也是一個重大的挑戰。
征存量還是征增量、免征是多少、不同城市地段怎么區別……作為公認的一項牽扯面廣、涉及面多、變數大的稅制改革,房產稅改革的討論與爭議一直不斷,在條分縷析后可以發現,核心都是如何保障公平,這也是貫穿房產稅改革始末的重大考驗。
“目前我國房地產整體鏈條上的稅收有十余種,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征收房產稅要考慮到整體稅負的公平。”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指出。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房產稅改革應兼顧公平和可操作性,而做到公平需綜合考慮增值、受益、能力負擔等多方面因素,比較難。比如因為房產增值要征稅,會造成房屋在使用價值未變的情況下稅負加重,這有失公平,如房產稅無法體現增值及相關收益,也有失公平。
一些專家也提出,如果說試點期間更多側重于差異化的稅制設計,2014年,“立法”啟動意味著房產稅改革將必須直面一系列公平難題,稅制不僅需要通盤與統籌的整體設計,同時也需要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差異化的設計,這是需要智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