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個城市都有很多外來人口,很多人在新家園生活工作很多年,房子也買了、孩子也生了,可就因為沒有當地戶口便不能扎根落戶,就醫、住房、養老、上學也都會受到限制。為了改變這種狀態,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都作出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更提出,要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那戶籍制度到底要怎么改呢?日前記者專訪了公安部有關負責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那么到底什么是全面放開和有序放開?什么是合理確定和樣控制?關于戶籍改革的具體實施方案,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起草了一個關于“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稿,目前正在抓緊修訂之中,具體的改革方案和政策要等這個意見經中央批準并公布之后才能明晰。而且各地也將要據此因地制宜制定差別化的政策和實施方案。
現在我國的流動人口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和東部城市,在過去的十年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每年都增加流動人口四五十萬以上。而許多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區人口聚集不足,這些城市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我國目前的城鎮化率是52%,但是這個52%是以常住人口為基數計算的。如果按照戶籍人口計算,城鎮化率只有35%。這兩者之間相差了17%,這就說明我們有2億多經常在城鎮居住的農業轉移人口還沒有作為城市居民,還沒有實現他們的市民化。
改革開放以來戶籍制度改革一直在進行,有些小城鎮和中西部地區的中小城市已經放開了落戶限制,多數大城市和東部地區中小城市也降低了落戶的門檻,廣東等地還建立了積分落戶制度,但是戶籍制度的改革還面臨著很多難題。
一個是附著在戶籍上的利益比較多,需要逐步地剝離,戶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復雜,復雜的是和各種利益掛鉤;第二個就是我國的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差距較大,需要合理引導;第三個就是各種利益的訴求不同,需要統籌兼顧,表面上看是一個戶籍問題,實際是背后的一個福利問題,而本質是一個城鄉的差距、區域的差距問題。
讓戶籍不再和那些福利掛鉤,讓戶籍回歸戶籍登記的本質,是這次戶籍制度改革的一個亮點。原來附著在戶籍制度上的這些基本公共服務將會與戶籍剝離。因此這次戶籍制度改革將涉及到多個部門,是一個綜合配套的改革,要和多個領域的改革配套進行。
對此需要把握三個原則:首先是要尊重自愿,農民要不要進城,什么時候進城,進哪一個城,都要由他自己來選擇;第二個原則就是分類指導,根據各地的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城市的標準,向全社會公布;第三個原則是有序推進,一定要積極、穩妥,而且要更加扎實。
戶籍制度改革的時間表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相一致,到2020年城鄉戶口的差別將會取消,戶口遷入將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條件。這樣的改革科學、公平、高效,這是對發展規律的尊重,更是對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