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媒體界的一份子,小編一直對人民日報(以下以“黨報”簡稱)抱著高山仰止之心態的。近年來,樓市漸成為中國經濟的焦點,黨報也給了更多關注。這不今天黨報公眾號的這條稿子上了各大房產媒體的頭條:《【提醒】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到底歸誰?答案看這里》。
看完整片文章,小編得出了一個結論:產權到期后,房子還是你的,地不好說。
這一幕頓時在小編心中出現:房子到期后,請把房子抬一抬,土地我要抽走了。
有網友戲稱:“空中”飄來五個字:房屋永久權。
確實,房子永久產權,土地沒有永久產權,難道房子可以不依附于土地而存在么?
黨報是這樣說的
弄清楚房屋產權問題需區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前者是永久產權,屬于私有產權,受憲法和物權法等法律保護的,年限是永久的。房子不塌,就是你的。后者是有使用期限的。這在憲法中已經予以確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到期后,有兩種處理方式,要么根據規劃需要,按拆遷安置的方式處理,要么由業主聯名按當時的價格補交土地出讓金(不會是招拍掛的價格),延長土地使用期限,你的房子才能跨過70歲。
70年產權是不是偽命題?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物權法》已經承認房產的永久產權:住宅使用權期滿的,自動續期。《土地法》則指出: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按當時行情交付一定比例后獲得續期。房地產作為最重要的不動產,受物權法保證,然而房地產永久產權合法的前提是土地產權的永久。這可能嗎?
且不說中國的土地根本制度,就算實現了完全產權,房產稅的征收肯定會順勢推出,而且比例會比預想的更高,在許多西方國家,由于實現了房產的永久產權,所有房屋每年都要繳納一筆數額不低的房產稅。因為國家出讓了土地的永久產權,稅收便成為唯一的政府收入方式,還會分什么首套房和二套房么?
結果是一定的——塌了或者提前拆遷
就在昨天,小編看到一條新聞,五味雜陳:重慶一女子在自家陽臺賞雪,竟然因欄桿斷裂從24樓墜亡。文中還提到,該小區交房“超過十年”。
小編只想說,如今的建筑質量讓談產權年限變得毫無意義。我國民用建筑一般設計壽命為500-100年,然而在城市化大潮中,由于城市規劃的短視、市民人口的激增和開發商建筑質量等原因,一般建筑在完工后30年左右即被拆遷。
能做的只有一條:選個好地段、好戶型的房子等著升值、轉手或拆遷吧。要知道,拆遷也是致富的好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