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已售(租)保障性住房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保障性住房準入和退出管理制度,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全市已售(租)保障性住房動態核查的通知》(滕政辦發〔2013〕94號)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定于7月12日至8月31日,對全市2008年以來已售(租)的保障性住房入住使用情況進行動態核查。
這次動態核查的范圍為全市2008年以來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共3610套(戶)。其中經濟適用住房3211套、廉租住房399套以及享受廉租住房補貼的家庭35戶,主要集中在金城花園小區、荊善安居南區和安康花園小區。核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家庭的人口、收入和住房情況等。
核查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與檔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工作人員入戶進行實地現場調查,填寫調查表格,當事人現場簽字確認,同時通過房管局交易所和住房辦的住房檔案,審查被保障家庭的住房變化情況,掌握被保障家庭是否已經購買自有產權住房;通過民政部門掌握的資料,審核被保障家庭的收入情況。
核查時,被核查人應按工作人員的要求出具家庭成員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房屋產權證書(購房合同或保障性住房補貼協議、保障性住房配租協議、低保證、低保存折)等要件,并如實填寫調查表。
據市住房辦負責人介紹,每年我市都組織市住建、財政、民政和各鎮街等部門對保障性住房入住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檢查是否存在違規或不符合保障條件的情況。今年與往年相比不同之處,一是擴大了核查范圍。將2008年以來銷售分配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全部納入核查,實行拉網式、全覆蓋動態核查,確保入戶見面率100%;二是延長了核查時間,由于核查范圍擴大,為了能夠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全部核查任務,市住房辦組織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利用電話約訪、下班飯后時間入戶核對住戶使用信息。
據了解,在廉租房動態核查中,工作人員將對住戶的家庭人口、住房和收入情況進行調查,對于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按政策規定予以清退,空置出來的房源用于安置其他低收入家庭。經適房動態核查中,重點調查對未滿5年存在上市交易、租賃等違規行為,依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有些經適房住戶低價購買了房產,自己不住,還私自出售或出租,這是對他人利益的一種侵害,希望有關部門能徹查這些存在違規行為的家庭。”市民周先生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