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公布了政府去年取自房產行業的收入。在6.4萬億元的房地產業銷售中,契稅2874億元,房產稅1372億元,營業稅4051億元,土地增值稅2719億元,房貸利息8400億元,賣地收入28517億元,政府和銀行共從房地產獲得收入4.8萬億元,占總銷售收入的75%,占去年政府財政收入的41%。
這份數據從一個方面印證了市場流傳已久的說法,即政府才是制造高房價的“元兇”。不過這種說法一般指向的是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但上述數據讓我們看到,即使除去土地出讓金,政府去年在房地產業上獲取的稅收收入依然高達1.1萬億元,占去年全國財政收入的9%,遠高于房地產業占GDP5%的比重。
事實上,政府從房地產業中拿走的并不只是這些。在我國,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主要有11種,除了前述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契稅外,還有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等。盡管這些稅種并非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但它們也是因房而起,加起來會是一個很大數目。另外,房貸利息雖為銀行所得,但中國的銀行都是國有銀行,它們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也要通過稅收和利潤的形式返還給政府。所以,把這些直接和間接的政府收入都算上,政府取自房地產行業的收入,少說也有4.5萬億元(包括土地出讓金),大概占整個去年財政收入的38%。
這么高的稅負占比可謂世所少有。高房價和政府的房地產收入,一直是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但從上面分析來看,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和稅費無疑是驅使房價上漲的重要因素,所以,假如政府真要降低房價的話,完全可以少收一點土地出讓金和其他稅費。比如,在4.5萬億元的收入中砍去1萬億元,那么,房價在現有的水平上至少要下跌20%,即使砍去5000億元收入,房價也能下跌10%。
最近幾年來,政府一直在為壓制房價上漲“絞盡腦汁”,但除個別特殊年份外,結果似乎陷入了一個“怪圈”,即政府越頻繁調控房地產,房價漲得越快。原因當然很多,但政府的“三心二意”不能不講是個主要因素。所謂“三心二意”,就是看起來似乎很嚴厲,但實際出臺的調控措施,“殺傷力”不是很大,或者雖然很大,但時間一長,人們也找到了博弈的辦法。
解決目前的高房價問題,還得從政府讓利做起。一些學者建議,政府應該認真把從土地和房地產獲得的巨額收入,大幅度地投入到小戶型的經濟適用房建設中去,爭取在3-5年內,建設一大批價格合理、環境優美、戶型小巧的廉租房,用于滿足數千萬家庭的需要。
另外,就是改革土地制度。這是根本。政府的房地產收入中,土地收入還是大頭,也是拉動房價上漲的主因。我們目前的土地供應模式是非市場化的,政府壟斷了土地的一級市場,更把農村集體土地的轉讓也壟斷了,從而人為造成土地的稀缺。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解決。
但從目前來看,要政府大幅讓利很困難。各地雖然在建保障房,可還不足以解決多數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而在地方財政吃緊的情況下,要改革土地制度,減少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更是不可能。除非需求較大萎縮,否則,房價上漲的步伐難以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