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限購令,此次樓市調控升級政策中,最受矚目的當數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21日,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財政學系主任、財稅研究所所長、導報特約評論員曾康華接受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征收的基本原則等肯定由國家統一制定,地方的具體實施細則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居民收入水平、土地狀況等大量調研結果來最終確定,所以尚需時日,但未來房產稅勢必會成為地方財產稅的主要來源。
“可能還是全國范圍內各省挑選幾個城市作為試點,山東最有可能的應該是青島。”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導報特約評論員李鐵崗對導報記者說,“稅負征收始終是難點,應避免重復征收。”
體系還需改革
據悉,2011年1月底,國家有關部門在滬渝兩地啟動房產稅試點,其中,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稅率為0.4% 、0.6% 兩檔;重慶則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征收,稅率為0.5%-1.2%。
曾康華強調,房產稅必須征收,且應在全國擴大試點范圍,存量房計稅系統也可用于計征房產稅。
據了解,去年國家稅務總局組織來自全國36個省份的71名稅務系統工作人員,在中國人民大學培訓房地產估價技術,該技術將在未來的房產稅征收中用于稅基計算。與這項培訓同步進行的是存量房信息系統建設。
李鐵崗分析,房產稅征收對于遏制炒房投機、引導理性消費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計征方式、稅基、稅率、征稅對象等仍需要改革和調整。
“在房產稅擴容的同時,需對房地產稅收體系進行梳理,征減結合、以征促減,避免增加社會負擔。”曾康華認為,“大量的入戶調查、公告通知、實地催繳等工作,對基層稅務機關的征管力量是個考驗。各地情況迥異,要真正落實房產稅征收標準,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
對于 “房叔”、“房嬸”、“房姐”等“房多多”一族利用假戶口坐擁十幾套、幾十套房產卻“免稅”的現象,李鐵崗建議,應盡快落實全國住房信息統計及聯網工作,同時建立健全住宅現價評估技術體系。
征收標準是難點
曾康華表示,房產稅此前是行業調節稅,征稅是為調節和規范樓市,若全國范圍內征收,則將會成為地方稅主體稅種之一財產稅的主要來源。
據了解,我國現階段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2項之多,涉及房地產的收費多達50項,兩者共計62項。李鐵崗提醒,征收房產稅有可能會造成重復征稅,增加一些低收入家庭的負擔。
有業內人士認為,第一、二套住房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居住屬性,第三套以上財產屬性非常鮮明,應從第三套房開始征收房產稅。
對此,曾康華認為,應按人均面積是否超標來征收。李鐵崗則認為,第二套房即應該征收房產稅。另外,現有試點房產稅是按住房交易價格為稅基來計算的,可房價是變動的,以一成不變的交易價來確定征稅多少,并不合理。
“房產稅的稅率、稅種等各種征收標準始終是難點。”李鐵崗分析說,房產稅征收是經濟層面的制約,不是惟一的調控手段,在目前樓市供需矛盾依然較大的情況下,限購等調控舉措依然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