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協議簽了八年 新房東咋說漲價就漲?
馬先生開設的宜家快捷賓館位于滕州市火車站附近,按照當初和出租方鑒定的租賃合同,這一簽就是八年,"協議是八年時間,每年八萬的租金,這才敢投資,裝修就花了六十多萬。"
但是沒想到的是,正常營業剛一年,突然來了新房東,新房東要求漲房租,一直沒有調解開。據馬先生說,新房東拿著這棟房子的買賣協議,就要求漲價,一年房租直接從八萬漲到了十五萬。
馬先生說,"簽合同是2010年到2018年,新房東要十五萬元租金,原來是八萬元。錢都是借來的,為的是改善生活,沒想到怕什么來什么。"
房租的突然漲價讓馬先生很難接受,更何況馬先生的房租早就把當年八萬元的租金交給了當時的房東--滕州天客來置業有限公司,因為和新房東談不攏,新房東也多次來賓館進行干涉過正常經營活動,"三天兩頭來關門,喊人過來坐著。"
因為經營受到了影響,馬先生也多次找前房東進行協商,但是都無果而終。既然和馬先生簽訂了八年的租房合同,為什么又突然賣了房子呢?從這份房屋租賃合同上記者看到,條款中有明確規定,乙方在承租期間,甲方有權出售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房東"賣了之后應該事先商量,也沒有打招呼,漲房租也不商量。"
前房東稱賣房是員工失誤 已經將人開除
因為新房東和馬先生一直協商不下來,他們只能寄希望于前房東能幫他想想辦法,但是對方卻說這事是因為他們的員工失誤造成的,賣房子的人已經被他們開除了,"我們自已員工一是工嚴肅處理,我們開除了。"
業務員出現了操作方面的失誤,被開除了,實際上只是你們公司內部處理,而帶給馬先生賓館生意上的影響卻不能消除,新房東執意要漲房租,馬先生又接受不了,這件事該怎么辦呢?
新房東稱不知房子被租 只想收回房子
為了了解新房東漲房租的原因,記者找到了新房東了解情況。新房東羅女士的丈夫聽說我們過來采訪,也趕了過來。對于購買的新房竟然自己無權作主出租的情況,他覺得也很無奈,"去年六月份,業務員說價格便宜,之前聯系過我,我那天正好有時間過來看了房子。"
羅女士的丈夫表示,因為當時并不知情房子被出租了八年的情況,所以覺得房子合適就買了下來。誰成想,現在想拿回屬于自己的房子,卻有了馬先生不肯搬出去的遭遇。"沒說租賃的事,說可以自己干,可以出租但是不能很長,我想著作為辦公室用。"
從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漲價只是一個借口而已,新房主實際上就是要收回自己的房子。羅女士丈夫拿出得購房合同上面標明,這棟房子并不存在租賃的情況,而他們花二百多萬買來的房子,不可能一直出租下去。 "當時說的是無租賃,說濟南設計公司設計的,暫時不干,也可以給租出去,租金隨行就市。"
新房東知道房子已經租賃?律師稱不能改變租金
對于羅女士的丈夫堅決表示收回房子的態度,馬先生的姐姐也表示,當時他們在這里租房子羅女士一家人很清楚,因為房子貸款的時候,羅女士還讓他們給寫下了這樣一個協議。
那么這個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益呢?記者找到了律師進行咨詢。王律師:"這張協議說明,房東知情房屋被租賃,根據民法的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履行租賃合同,而不能改變租金。"
同時,王律師還強調,對于這次事件中出現的情況,牽扯到三方的利益關系,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馬先生可以起訴另外兩方,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律師說,"開發商應該提前通知,才可以賣,否則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