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令
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濟南市規定,自2月25日起,濟南市區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向其售房。
限貸令
4月17日,國務院通知要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其中明確規定,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限購擴容5條標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8月份提出的限購擴容5條標準:6月份新建住房價格指數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價格指數月環比增幅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價比去年年底漲幅超過或者接近全年房價控制目標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較高的;位于已限購區域中心城市周邊,外地購房比例較高的;存在房價上漲過快、調控政策執行不嚴格等突出問題,社會反映強烈的。
限購到期延續
住建部相關人士12月4日證實,住建部日前知會地方政府,對于限購政策將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對限購政策進行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