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商品房實測面積為何與合同上不符?房子的分攤到底“分”到了哪里?昨天,濟南市房產測繪研究院就市民關注的房屋測繪問題進行了解答。
濟南市房產測繪研究院相關人員稱,以前合同約定面積有的是開發單位自己計算的預售面積,有的是設計單位計算的面積,還有的是施工單位計算的面積,也有測繪部門計算的面積。由于執行的技術標準不同,導致結果存在差異。因此,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均對商品房預測繪進行了規范,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在建商品房實施預售之前,必須進行預測繪。合同約定面積是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一般都會有些出入。
老百姓買房覺得分攤系數過大,國家有沒有規定房屋的分攤系數上限呢?房產測繪研究院相關人員稱,房屋的分攤面積即所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房產測量規范》中共有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國家對分攤系數的大小并未作任何規定,也就不存在上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