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營商環境,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規范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市場秩序,合理運用“評定分離”方法,實現招標項目“評優定優”目標,促進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6月16日上午,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在第一會議室召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標工作會議。
會上,山東君雅律師事務所孫濤主任講授招投標活動中圍標、串標的法律規定及經典案例,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招投標管理科副科長蘇巍解讀《滕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導則(試行)》文件的詮釋及應用。
據悉,“評定分離”是指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比較后,向招標人擇優推薦一定數量的、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招標人在中標候選人中按照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定標規則自主確定中標人的評標定標辦法。該辦法夯實了招標人在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主體責任,擴大了符合中標條件的投標人范圍,減少了評標專家“權利尋租”、及投標人圍標串標等不法行為對招投標活動的不利影響。
會議強調,中心要充分發揮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指導作用,履行監管職責,切實提高全市招投標監管水平,更好地為項目建設提供服務和保障,推動招投標制度改革更進一步,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公開、誠信的招標投標營商環境,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夏繼祥主持會議,全市招標單位、投標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分管負責人及業務負責人共計100余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