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其中提到完善城市住房體系。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聯動機制,實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加快住房租賃法規建設,加強租賃市場監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權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礎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
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重點在老城區推進以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三區一村”改造為主要內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模式。開展老舊小區改造,推進水電路氣信等配套設施建設及小區內建筑物屋面、外墻、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促進公共設施和建筑節能改造,有條件的加裝電梯,打通消防通道,統籌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條件。基本完成大城市老舊廠區改造,推動一批大型老舊街區發展成為新型文旅商業消費集聚區,因地制宜將一批城中村改造為城市社區或其他空間。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隨意拆除老建筑、搬遷居民、砍伐老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