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揮部召開項目啟動會議;張貼市政府凍結通告、現場紅線劃定征收范圍(2022年6月21日)。
(二)開展入戶宣傳政策、思想動員等工作(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30日)。
(三)房屋調查登記、未經登記的建筑認定和處理結果、征求意見。(2022年6月22日-2022年8月26日)。
(四)做出房屋征收搬遷。(2022年8月27日-2022年8月31日)。
(五)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8日)。
(六)公示預評估結果、送達評估報告(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8日)。
(七)實施房屋征收搬遷,簽訂安置補償協議(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