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5部門發布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意見顯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要求,推進縣城綠色低碳建設。
意見指出,嚴格落實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有關要求,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合理布局,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縣城建成區的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至0.8。
意見強調,限制縣城民用建筑高度。縣城民用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鼓勵新建多層住宅安裝電梯。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加強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平面設計等要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營造人性化公共環境。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縣城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鼓勵在行政中心、商業區、文化設施、居住區等建設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間。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打造縣城宜人的空間尺度。控制縣城道路寬度,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應不超過40米。合理確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因地制宜采取防噪聲措施。
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統籌建設方式。要合理確定縣城居住區規模,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設施。探索以街區為單元統籌建設公共服務、商業服務、文化體育等設施,加強社區綠化、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公共活動空間場所建設,打造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
此外,意見也提到包括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加強縣城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設綠色低碳交通系統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