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提出了2021年工作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
據悉,2021年的工作任務,一是緊扣進入新發展階段,著力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實現新的更大發展,統籌謀劃和推進“十四五”時期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二是緊扣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方式轉變。三是緊扣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發揮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要支點作用。
會議要求,202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重點要抓好八個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二是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強化城市主體責任,完善政策協同、調控聯動、監測預警、輿情引導、市場監管等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三是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加強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加快補齊租賃住房短板,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加快構建以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
要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范市場行為。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機制。
四是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推進韌性城市建設。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推進城市治理“一網統管”。五是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升鄉村建設水平。全面開展鄉村建設評價工作。
六是加快發展“中國建造”,推動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建設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完善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大力推廣鋼結構建筑。七是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加強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八是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打造高素質干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