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山東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加快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濟南、青島中心城區盡快放開落戶限制。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確保有意愿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證。
意見還指出,全面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加大省級財政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較多地方的資金獎勵力度,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用地計劃等方面統籌考慮安排進城落戶人口和城鎮新增建設用地。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