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批城市的住房租賃試點方案出臺,租房也有望能夠讓孩子上名校,隨著“租售同權”相關方案的出臺,對于是否買房該如何抉擇?9月15日,中新經緯聯合微博財經共同策劃推出的系列財經沙龍活動——“財經V熱評”中,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中新經緯特約專家劉春生分享了他對買房與租房的看法。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中新經緯特約專家劉春生
劉春生認為,買房還是租房不能單靠“租售同權”的政策信號來判斷,需要綜合其他因素考慮,因為現在的“租售同權”還只是一個試點,試點的相應政策還沒有完全制定出來以及試點的效果還不得而知。
他進一步指出:“目前“租售同權”政策的限制還是比較多的。第一是收入的限制,第二可能有本地戶口的要求,還有就是要符合廣州深圳的相關人才引進政策。”他同時認為,目前還存在學區房供應不足的問題,寄希望于“租售同權”解決學區房的所有問題并不現實。
針對北京的房地產市場,他對于買房過程總結了一句話:“先租后買再升級”。在剛畢業時年輕人往往專注于事業,但同時也要發現買房的機會,例如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在事業趨于穩定后,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再嘗試買房。等到一定程度上事業有成后,可以考慮對房屋進行升級。關于買房的節點,他強調年輕人買房一定要建立在有相關經濟能力的基礎之上,如果因為買房而阻礙了進一步的學習發展還是最好不要考慮買。
面對有部分年輕人類似于西方“候鳥式”的生活方式,劉春生認為,在目前來看這種生活方式還不會成為主流,但是在未來隨著科技的發展、VR的普及,人們的工作方式很有可能會發生變化。彈性上班、家中辦公逐漸普及,這樣的工作方式就不需要在某地固定生活。但是在短期內實現困難比較大,這也不能作為目前買房或租房的依據。
針對目前尚不完善的租房市場,劉春生認為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來對我國的租房市場進行完善,例如可以通過相關法律來規范租房市場。他指出在德國,房租價格一旦經過了雙方商談與核定,就不能夠隨意漲價。如果下一次出租給同一個人,那么房租不能上漲超過2%,如果超過20%是違法,超過50%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