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來,我國商品房價尤其是一線城市房價快速上漲,讓許多人患上了購房焦慮癥。沒買房的看著一天天上漲的房價后悔不已,買了房的也經常為還貸壓力大、裝修不到位、物業缺失、學區差、交通不便等問題頭疼。房價漲了有人哀嘆,房價跌了有人后悔。房子,不折不扣地成為最大的民生話題,解決住房問題也成為最大的民生工程。
為緩解百姓的“買房焦慮癥”,政府可謂千方百計,房屋限價、限購,增加土地供應量,大城市疏解產業和人口……為降低房價能想的辦法基本都想了,然而效果并不明顯,一二線城市房價依舊堅挺,三四線城市仍有去庫存任務。
一線城市各種條件相對優越,機會多,對人群的吸引力更大,其住房具有稀缺性。同時,商品房作為一種商品,僅靠行政手段并不能徹底改變供需關系。要讓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體有房住,與其單純期盼降價,不如用上更直接也更有效果的辦法,即加大各種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項目建設。
從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再到兩限房、共有產權住房,近年來我國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性保障住房,承擔著“民生紅包”“托底工程”的重擔,也承載著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期盼。通過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設,可以起到增加供給、平衡預期的作用,對遏制商品房價格非理性上漲同樣產生了一定效果。
但是,只蓋房子并不足以緩解人民群眾的焦慮和期盼。
因為,附著在房子上的群眾需求實在太多。經過改革開放近40年的發展,百姓的生活顯著改善,他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強烈,人民群眾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這些幾乎都與房子相關,學區、醫院、商圈、交通設施,諸多因素影響著人們的選擇,政策性住房在這些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缺陷,成為發展的瓶頸。
因此,要讓政策性住房發揮更大的效力,需綜合考慮更多因素,提高含金量,改變人們對政策性住房的看法。
從政府角度講,在土地供應等方面要向保障性住房傾斜,不能一提保障房就想到郊區;要改變城市原來的“攤大餅”模式,建設多個區域中心,讓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分布更加合理。
從企業角度說,不能因為政策性住房價格低而降低建設標準。要按照一流的標準做好房屋建設、綠化養護和物業管理等工作,讓百姓不僅有房可住,更要住得方便、住得舒心。
從居民角度看,應合理確立住房預期。“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居者有產權”,在政府提供更好保障前提下,居民要根據自身條件等情況,合理確定是租賃還是購買房屋以及購買哪種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