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比例僅占繳存職工的1.5%左右,這讓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對此,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建議,不如取消住房公積金。
自有公積金以來,輿論場一直存在取消的呼聲。但筆者以為,所謂取消住房公積金,更像是一時氣話。
這一判斷,不僅是因為在當前住房市場中,住房公積金發揮了一定作用,還因為就目前來看,幾無取消可能。當我們講住房公積金時,不僅是指一筆資金,而且是指一個龐大體系。全國來看,這個系統有多少人?真要取消公積金,會有多大阻力?
其實,在當前高房價下,北京住房公積金使用比例低,再是正常不過。高房價注定了大多數人“只能擁有不能使用”。反觀二三四線城市,由于房價相對低些,公積金使用的概率更高。
真正值得思考的是,這么一個民生政策,為何有這么多人表示不滿。真正需要重視的是,公積金到底有什么問題,如何才能解決問題。
蘇海南表示,現行的住房公積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獲得,會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時給企業帶來沉重的負擔。這一理由是成立的。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高于12%”,但對一些壟斷部門來說,一方面工資基數較高,另一方面從避稅考慮,加大了公積金的繳存。這一背景下,住房公積金存在嚴重的行業和區域差距。而且,低收入者由于原始積累不夠,也確實達不到使用公積金的條件。
有問題需要解決問題。就當前而言,應該努力推動住房公積金覆蓋到每個勞動者。對于一些內存避稅之心、肆意提高繳納標準的,應該嚴格限制;而對于一些拒不繳納的用人單位,則應該加大征繳力度。與此同時,應該考慮到放寬公積金使用條件問題。還需要引起重視的,一些企業確實經營困難,對于這樣的企業,強迫征收確會加大負擔。對此,能不能通過稅收調節,鼓勵企業積極繳納?總之,既然有了公積金政策,就應該把政策用足用好。
一個長期實行的政策肯定有其存在的理由,隨意廢除不是負責任的態度。當前,更重要的還是針對浮現出來的問題,特別是針對輿論質疑,逐一解決問題,釋放公積金的政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