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金融辦《山東省金融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的“爭取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再次引發關注。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被稱為保險版的“以房養老”,簡單地說,就是投保人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從保險機構獲得養老金,同時繼續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投保人過世之后,保險機構獲得處理抵押房產的權利。
今年7月,保險版“以房養老”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浙江、山東和廣東的部分地級市,這四個省中,每省開展試點的地級市原則上不超過3個。山東省的試點城市為青島,不過由于各種原因,這項工作基本還未展開。“主要還是人們的觀念問題,對于這種養老形式不夠認可和信任。”知情人士透露。山東要開展這一類險種的試點,還需要政策細則的支持。